項目 | 選項一 | 選項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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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 | 113/12/31前,113年旅遊電子憑證持有人,可預訂113本公司官網或企業專區中之旅遊商品(詳Q1說明抵用方式進行折抵),以3,700元/張價值抵扣113年旅遊電子憑證。 | 113/12/31前,113年旅遊電子憑證持有人,以電子憑證3,600元/張價值抵扣,東南旅遊企業專區票券/交通館商品、高鐵假期館商品、和運租車自由行商品。(詳Q1說明抵用方式進行折抵)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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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選項一 | 選項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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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 | 113/12/31前,113年旅遊電子憑證持有人,可預訂113年本公司官網或企業專區中之旅遊商品,以3,700元/張價值抵扣113年旅遊電子憑證。 | 113/12/31前,113年旅遊電子憑證持有人,可在本公司官網中選擇全部商品(含國內外機票、票券商品(票券當地遊)、航空假期、國內外租車商品、機+酒自由配及線上即訂即開的產品等),以3,600元/張價值抵扣113年旅遊電子憑證。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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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選項一 | 選項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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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 | 113/12/31前,113年旅遊電子憑證持有人,可預訂本公司官網或企業專區中之旅遊商品,包含:國內外訂房、國內外團體旅遊、國內外自由行、高鐵假期(同Q2方式合併使用),以3,700元/張價值抵扣113年旅遊電子憑證。使用規範詳見Q1 | 113/12/31前,113年旅遊電子憑證持有人,可在本公司官網中選擇票券館商品(包含: 主題樂園、景點門票、交通票券/接送、餐券、遊船、手作體驗等),以3,600元/張之價值抵扣113年旅遊電子憑證。使用規範詳見Q1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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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選項一 | 選項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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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 | 113年旅遊電子憑證持有人,可預訂113年雄獅旅遊官網企業專區中之旅遊商品(同Q1及Q2說明使用範圍及折抵方式進行使用),以3,700元/張價值抵扣113年旅遊電子憑證。 | 113年旅遊電子憑證持有人,可在雄獅旅遊官網企業專區中選擇票券當地遊館全商品,以3,600元/張價值抵扣113年旅遊電子憑證。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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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專案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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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項一 | 113/12/31前,可預訂『和逸飯店及慕軒飯店官網專案』之住房商品,以113年電子旅遊憑證每張3,700元價值一次性抵扣。 自113年專案預訂日起,請透過當館Email或致電當館代表號聯繫訂房中心,提供憑證序號予訂房中心人員完成訂房;若所訂方案之價格超過憑證金額,請於入住時結清差額。 提醒您,因113年旅遊憑證兌換期限僅至113.12.31止,系統將於113年底自動核銷,經兌換後之訂房不可取消或更換其他館別,未如期入住將視同放棄憑證資格。
<各館信箱如下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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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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